五月五号,周一,晚上九点四十七分。
恒辉律师事务所写字楼的B1层地下停车场已经空了大半,靠近电梯厅的几个车位还停着合伙人们的BBA和一辆黑色的特斯拉Model Y,角落里日光灯管有一根接触不良在不停地闪烁着发出极细微的电流滋滋声,灰色的水泥立柱上喷着白漆的编号“B1-037”,旁边停着一辆深灰色的丰田卡罗拉。
陆明远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引擎。
车钥匙插在点火孔里但只拧到了ACC的位置,仪表盘上亮着微弱的背光,空调没开,车内的温度因为地下停车场常年恒温的缘故维持在二十度左右,不冷不热,但陆明远的衬衫后背贴着皮质座椅的接触面已经渗出了一层薄汗。
今天加班到九点半,整理一个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的证据材料,三百多页的工程量清单和签证单需要按时间线重新排序,做到最后眼睛发酸脖子发僵,同组的实习律师小赵比他先走了半小时,走的时候还说了句“远哥你别太拼了早点回”。
陆明远说好,马上走。
但坐进车里以后没有走。
右手从西裤口袋里摸出了手机。
iPhone 14,深蓝色保护壳,屏幕上有一道细小的划痕从左上角斜到中间的位置。
拇指在屏幕上滑了两下,划过了微信的红点提示和日历APP的明日待办事项,停在了第三屏一个文件夹里面的一个图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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