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猛娶了张月秋以后,日子过得跟换了个人似的。
他以前是个浑人,除了对他姐李大花好,对谁都是一副横眉竖眼的模样。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先蹲在灶房门口劈柴,斧头抡得虎虎生风,劈完了码得整整齐齐的,比他自己睡觉的被子还齐整。
然后他拿铁锹往炉膛里添两铲新煤,把炕烧得热乎乎的,才去工地上班。
晚上从工地回来,自行车后座上总带着东西——有时候是食堂剩下的排骨,拿草纸包着;有时候是路边摘的酸枣,装在工作服兜里,掏出来的时候已经被汗浸得黏糊糊的;有时候是给妞妞买的铅笔,2B的,带橡皮头的那种,比她自己削的铅笔头好用多了。
张月秋把这些都看在眼里。
她以前在王德贵手底下遭过罪,在老张那儿背过黑锅,对男人早就没了念想。
可李大猛不一样。
他晚上睡觉打呼噜震天响,她把被子蒙在头上都挡不住;他吃饭吧唧嘴,喝粥都能喝出响来;他说不来好听的话,想夸她好看,憋半天憋出来一句“你这棉袄挺暖和”。
可他给她端洗脚水的时候是蹲下来的,他把妞妞举过头顶骑在脖子上时是两只手扶着妞妞的腰生怕她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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