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爸爸强奸了我,这个禽兽!

叶德明结婚晚,直到三十五岁才娶妻。

妻子是个残障人士:先天性心脏病。

政策原本是不允许这类女子结婚生育的,但山村偏僻,结婚证也没领,就把孩子生了。

孩子这一生下来,立刻就夺去了她妈妈的性命。产房都都没推出,就在手术台上咽了气。

叶德明一直为此耿耿于怀,他与妻子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两人不单是一起长大,还是前后邻居。

叶德明高中毕业后便进城谋生,到了三十五岁才返回家乡。

孑然一身的叶德明回到家乡,发现青梅竹马的女邻居居然也是未嫁。这其实并不奇怪,有心脏病的女子谁愿意娶啊?

叶德明愿意娶。女子虽然病弱,但天生丽质,而且两人自小就很谈得来。是以叶德明回乡不久,两人便陷入了热恋。

尽管家境一般,父母还是绝不同意儿子的婚事,他们早已知晓,这女子是不可生育的,不能抱孙子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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